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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pril 17, 2012

[Android News] 最好不要發生的<杯具> :甲骨文控Google侵權‧勝訴可禁Android手機


(美國‧華盛頓17日訊)美國軟件巨擘甲骨文控告Google的Android作業系統侵權,進入攤牌階段,案件週一在美國開審。倘若勝訴,甲骨文可索償10億美元,甚至申請禁制令,禁止Android手機在美國銷售。業界警告,訴訟隨時開了可怕先例,令iPhone、視窗等作業平台都可能要另付版稅,很多軟件開發商恐惹侵權官非,最終消費者可能要付出更多。
斥侵Java專利索償10億美元
甲骨文2010年以70億美元收購Java程式語言開發商昇陽電腦(Sun Microsystems)後不久,入稟三藩市聯邦法院,指控Google未經授權採用其Java程式語言,開發Android,侵犯Java的7項專利。雖然其中5項指控被駁回,但法院昨起審理餘下兩項指控,預計為時兩月。
倘甲骨文勝
可癱全部作業平台
訴訟關鍵並不在於Google使用Java,而是在於Android使用的37個Java應用程式界面(API)是否受版權保護。Java是由昇陽推出、免費供軟件工程師編寫軟件的電腦語言系統,可在不同作業平台使用,至於API則是負責讓不同程式互相溝通,例如Android apps可透過API使用手機的記憶體,因而被形容為是程式間的“膠水”。業界指出,若甲骨文勝訴,幾乎所有作業平台的程式,都可能要暫時停用,直至釐清版權問題。
甲骨文律師曾鬥贏微軟
甲骨文指出,程式語言也是原創產物,應受版權保障,並將在庭上公開一封由Google工程師撰寫的電郵,內容指Google都私下承認應向甲骨文取得許可。Google則強調,“電腦程式語言是電腦操作的方法,Android使用的API亦然,並不受版權法保護,只有通過程式語言編寫的軟件,才應受法律保障”,“若沒有API,Java程式語言就聾啞兼失明”。專家估計,若Google敗訴,賠償金額約280萬美元,Google未來若要付版稅,可能令Android手機加價,或迫使Google棄用某些甲骨文專利項目,限制Android功能。
甲骨文的代表律師博伊斯(David Boies)大有來頭,他曾是司法部律師,打贏對微軟的反壟斷官司。在2000年美國大選佛州點票爭議中,他代表戈爾質疑佛州點票結果的準確性。(香港明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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